我校全体党员参加“缅怀革命先烈,传承革命精神” 清明节祭扫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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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4-10 13:14:02
又是一年春草绿,又是一年清明时。正值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,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,缅怀烈士,4月3日下午,怀着对逝者的无限追忆,我校全体党员前往七星公园南麓的陈光烈士墓前缅怀英烈。
通过党员代表向烈士敬献花篮花圈、全体党员向烈士敬献白花、向烈士默哀一分钟并向革命烈士三鞠躬来祭奠英烈,缅怀先辈,最后由学校党委书记陶明同志发言并讲述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。
陈光,中共桂林市城工委书记。1935年,北平一二九运动爆发后,陈光和进步同学一道,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,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同年冬任中共梅县南口区委书记。1943年转入到广西参加党的秘密活动。1949年1月任中共桂林城工委书记,领导党员和爱国民主青年会会员全面开展罢工、罢课、罢教、护厂、护校、护路斗争和城市调查、统战等工作。1949年10月5日,由于叛徒出卖被捕。在狱中一个多月时间里受刑20多次,仍坚贞不屈,严厉斥责敌人:“我们的人民解放大军已经向广西挺进,你们的末日就要来到了,你们唯一的出路是向人民投降。你们想要在我身上得到什么东西,绝对办不到!” 11月11日被秘密杀害,成为了在黎明前为革命捐躯的烈士,时年31岁。
通过此次缅怀先烈的活动,希望全体党员同志明白,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,是无数像陈光烈士一样的党的优秀儿女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。我们一定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立足职教事业的本职工作,树立大理想,坚定理想信念,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我们力量。在工作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撰稿:朱晓黎 摄影:张沉静
编审:王丛会 复审:陆晓东 终审:陶明